2014廣西崇左憑祥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27人】
九、臨時聘用人員的確定
擬聘人員體檢合格的,經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會審,并報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方可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十、聘用人員管理與待遇
聘用單位須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交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和管理等按《憑祥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行,不納制管理。臨時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為中專(含高中、技校)畢業學歷的1300元/月;大專學歷的1500元/月;本科學歷(含未獲得碩士學位研究生)的1600元/月;碩士學位的2100元/月。工資待遇不含單位應繳社會保險費,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聘用單位對工資待遇另有約定的,按聘用單位約定工資待遇標準執行。
試用期的工資待遇參照上述同類同崗人員標準執行。
十一、組織紀律
(一)聘用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招聘工作實行公務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機關事業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3、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機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對違反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追究相應責任。
憑祥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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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