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開平市農業局招聘公告【招3人】
四、考試辦法和時間、地點安排
政府雇員招考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一)筆試。筆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和實施,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二)面試。面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和實施,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范圍中,按同崗位成績從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報考人員公布,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用范圍。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
五、體檢
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同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體檢不合格者不進入考察,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遞補。
六、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且體檢合格的擬雇用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可依次替補人選。
七、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后,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擬雇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查。經復審通過的擬雇用人員名單,在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7天。
八、雇用
擬雇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雇用手續。雇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開平市農業局負責解釋,聯系人:林國相 ,聯系電話:0750--2268375
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職員和雇員管理股受理,電話:0750--2257303。
原標題:開平市農業局招考政府雇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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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