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長春市經開區招聘專職黨建指導員公告【招10人】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力量,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黨建指導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專職黨建指導員。
二、用工方式
招聘用工方式為固定期限用工,首期簽訂2年用工合同
(試用期2個月)。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理論水平過硬,組織紀律性強,熟悉黨務工作基本知識。公文寫作功底扎實,能熟練使用計算機辦公軟件。服從崗位調配,執行力強,具備獨立工作和組織協調的能力。
2.要求吉林省戶口(含集體戶口)。
3.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黨員。
6.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或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調查的。
4.未取得畢業證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
5.患有嚴重疾病、無法正常工作的。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