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河池市國土資源局招聘市級礦產督察員公告【招40人】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監督管理,河池市國土資源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市級礦產督察員:
一、市級礦產資源督察員聘任條件
(一)專業及人數:礦產勘查及相近專業20名;采礦工程及相近專業20名;
(二)熟悉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熟悉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監督管理工作;熟悉地質勘查、礦山設計、礦山開采工作;有礦山實地工作經驗5年以上或從事礦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專業人員;
(三)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從事野外和井下監督工作;
(四)同等條件下,常住地在河池市的應聘人員予以優先考慮;
(五)已獲聘為、自治區級礦產督察員的不在此次聘任范圍內;
(六)國土資源行政管理機關在職人員不得參與應聘。
二、市級礦產督察員工作范圍、職責及考核管理
市級礦產督察員在市國土資源局領導和管理下對全市礦權人法定義務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照市國土資源局制定的礦產督察員年度工作計劃開展督查工作;根據市、縣國土管理部門礦政管理工作需要參與臨時督查任務。
其余職責和管理考核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產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3〕62號)、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自治區礦產督察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國土資發〔2014〕186號)及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自治區礦產督察工作制度的通知》(桂國土資辦〔2014〕486號)中相關要求執行。
三、市級礦產督察員工作紀律
(一)不得與礦業權人有合資、合作、入股、持股或其他形式的經濟關系,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親友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二)不得接收礦業權人的饋贈、土特產品、報酬、福利待遇和向礦業權人報銷任何費用;
(三)不得參加采礦人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利益,干預、妨礙被督察礦業權人的正常工作,在非督察工作場合使用督察證件。
礦產督察員違反上述規定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解除聘任,五年內不得再聘為礦產督察員;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市級礦產督察員待遇
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督查工作制度》有關規定,市級礦產督察員執行礦產督查任務時,勞務費800元/人·天包干(含差旅費)。
五、市級礦產督察員聘任程序
(一)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準備以下材料:報名表,身份證、職稱證及畢業證,于10月31日前將掃描件發送至我局礦管科郵箱,復印件可配送或直接送達。聯系人:黃恒浪,電話:2111302,礦管科郵箱:gt2111302@163.com,寄送地址:河池市頤園路120號。
(二)資格審查及公示:市國土資源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料和資格進行審查,確定市級礦產督察員人選后掛網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的,聘任為市級礦產督察員。
原標題:河池市國土資源局 關于公開招聘一批市級礦產督察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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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國土資源局
2017 年10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