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中心醫院人才引進6人公告公告【招6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衛生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上級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引進差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名。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單位簡介(見株洲市中心醫院網站)
三、人才引進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報考需要提供執業資格和注冊證崗位的考生,應聘者取得的學歷和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執業資格報考和注冊的條件;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衛生計生委網、株洲衛生人才網上公告,同時可在其他媒體上發布。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3日~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株洲市中心醫院人事教育科。
(三)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1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
(四)報名要求: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如實填寫一式一份,并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資料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6張到株洲市中心醫院人事教育科318辦公室報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相關材料。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資格。
年齡及工作經歷等年限計算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例:≤35周歲即為1982年9月30日之后出生,工作年限計算以滿12個月為一年)。
六、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截止后,由我院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報市衛生計生委、市人社局備案。
七、試工考核
人才引進崗位在通過報名和資格審查后,采取科室試工考核的方式擇優聘用(試工期不少于一個月)。
試工期間由所在專業科室考察其業務能力(包括臨床查房、帶教、操作水平、手術水平技巧、治療結果、本專業國內國際發展、疑難點處理、授課等內容)、科研能力、溝通交流能力、勞動紀律、為人處世及綜合素質,并給予綜合評價后,提交《試工考察鑒定意見表》。
八、體檢與考察
1、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需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結果報市衛生計生委和市人社局備案。
2、我院根據引進方案規定的體檢要求和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并認真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據試工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發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市衛生計生委和人社部門審定,必要時,市衛生計生委和人社部門也可直接進行調查核實。
十、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我院填寫《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聘人員花名冊》和《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聘工作人員登記表》,經市衛計委審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下達《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聘通知》。
2、我院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試用期滿合格的(試用期為3個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市人社局:28681082(監督)
市衛生計生委:28682180(咨詢、監督)
市中心醫院人教科:28561077(咨詢)、28561076(監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中心醫院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株洲市中心醫院人才引進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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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心醫院
2017年11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