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廣東茂南區衛計系統招聘公告【招44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并報茂南區人民政府批準,茂南區衛計系統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4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對象: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
學歷學位要求:大專以上學歷。
其他要求:現所學專業符合職位要求,身體健康。
具體要求見附件1職位表。
4.應屆畢業生不作年齡限制,社會人員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具體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以職位表為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參加粵東西北公開招聘被錄用且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茂南區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要求及辦法
(一)報名要求
1.網上自行下載并填寫好報名表(雙面打印,一式一份,見附件2),交驗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有原件和復印件);
2.交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相片3張;
3.應聘者只允許填報一個職位;
4.在職人員報考需征得工作單位和主管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報名地點:茂名市茂南開發區一方新苑南面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九樓2號會議室,即903、904室;
(三)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四)筆試時間地點: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在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布)。
(五)注意事項
1. 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按廣東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或地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在報名時一并提交,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10分。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5.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筆試及成績公布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請考生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根據按崗設考原則,筆試內容為通用能力測試(衛生類)。各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2.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將在茂南區人民政府官網公示,考生自行查詢。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三)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留意茂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以上,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四)總成績計算
1.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執行,若行業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七)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茂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報人社部門核準后,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本次招聘職位表(附件1)的專業類別和名稱均根據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進行填報,請自行查閱。
4.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過程出現不合格或棄權者,不作遞補。
5.本公告由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6.聯系方式
茂名市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電話:0668-2536919、2536996
原標題:2017年11月茂南區衛計系統公開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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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1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