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思明區中華街道辦事處招聘社區殘疾人聯絡員1名考試公告
四、其他事項
(一)工資待遇:試用期滿后工資、福利待遇按社區工作者工資福利有關規定執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受聘報考崗位即構成本簡章第四部分第十項回避關系情形的人員;
5.經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戶籍、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7年11月1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本次招考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17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
本科及以下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學歷(位)證書、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學歷(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須是國民教育學歷。
(六)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人員提供報到證;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上述認證最遲須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試資格。
(七)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八)戶籍要求為廈門市的,不含在廈門市的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
(九)廈門生源未就業畢業生不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戶籍限制。
(十)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須實行公務回避。
(十一)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以上應聘人員3年內均不得報考我區編內或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
(十二)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在中華街道紀工委的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592-2105133 。
本招聘簡章由中華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中華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聘社區殘疾人聯絡員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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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中華街道辦事處
2017年11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