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臨汾市吉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0人】
3、面試
面試由吉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
(2)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依據招聘崗位工作性質采取理論解答、專業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
(3)面試成績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按照面試時去掉的一個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4)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委托專業機構組織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進行。每個考官組由7人組成。考官組設主考官1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照行業體檢標準執行,無行業體檢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實施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1)考察對象的確定: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2)考察內容:對的應聘人員,用人單位要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吉縣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六、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審批后,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負責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各1份備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人社部門(或委托單位)辦理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
2、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3、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合同管理。
4、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原標題:2017年臨汾市吉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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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