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溫州市鹿城區街鎮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公告【招8人】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2]121號)及《溫州市鄉鎮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總體方案》精神,鼓勵大學生村官扎根基層,推動街鎮事業單位吸納更多人才,經研究同意,決定開展鹿城區街鎮事業單位面向鹿城區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鹿城區街鎮事業單位面向區內在崗大學生村官計劃招聘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8名:濱江街道城市建設中心1名、南匯街道城市建設中心1名、蒲鞋市街道綜合治理工作中心1名、大南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1名、五馬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1名、五馬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1名、雙嶼街道經濟發展服務中心1名、藤橋鎮經濟事務綜合服務中心1名。
二、招聘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鹿城區范圍內,任滿2個聘期、擔任村(社區)“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的;或擔任村(社區)“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有兩次及以上為等次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在崗大學生村官”具體指2007年至今,經省市統一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選聘到社區工作的在崗大學生村官。留村(社區)任職的大學生村官符合上述條件,也納入本次招聘對象范圍。其他離崗的大學生村官和通過其他渠道招錄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不納入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擔任村(社區)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擔任村(社區)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時間計算,包括聘期內和留村任職期間。任職時間可以累計。通過換屆選舉擔任村(社區)兩委委員職務的,因村(社區)組織提前換屆導致大學生村官任職滿1屆但未滿3年的,按3年計算。補選或由上級黨委任命的,則按實際任職日期計算。本次選聘任職年限計算截止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綜合考核評價、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議室(車站大道神力大廈4棟4樓)。
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選聘為大學生村官工作合同、任職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人員在鹿城公務網、鹿城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填寫報名表(附件),并經所在村(社區)、街鎮黨(工)委審核蓋章后,在規定時間進行現場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所有報名材料的提交統一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9日17:30。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資格經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審查通過后,在鹿城人事考試網公示5個工作日。經資格審查和公示無異議的,取得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綜合考核、體檢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綜合考核
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負責對報考大學生村官本人任職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2〕121號)文件要求,著重考核在崗情況、任職情況、年度考核情況、獲獎情況、創業情況、政治待遇等。
根據考核評價結果確定體檢對象并在鹿城人事考試網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