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季度重慶石柱縣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34名簡章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愿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在進入面試且面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已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的應屆畢業生即可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后續程序按《協議》規定辦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者,若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未在簡章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單位不予聘用。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查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職稱、考試總成績和擬聘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并將本人檔案、《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醫療衛生單位護理人員需取得護士資格證)予以正式聘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員須在石柱縣服務滿5年后方可向縣外流動,未達到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按協議向用人單位支付相關培養費和違約金。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報名參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石柱縣2017年第四季度公開(考核)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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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