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甘孜州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含衛生計生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143人】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甘孜州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甘府發〔2009〕5號)規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于2017年11月21日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舉辦甘孜州事業單位(含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場考核招聘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共143名,所有招聘崗位均納入機構編制管理。其中:
州級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名,縣(市)級衛生計生事業單位1名(詳見附件1);
其他州屬事業單位37名(詳見附件2);
其他縣(市)屬事業單位89名(詳見附件3)。
二、招聘會時間地點
(一) 招聘會時間: 2017年11月21日(09:00—16:00);
(二)招聘會地點:成都市小南街99號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樓服務大廳。
三、招聘原則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專業對口、崗位對口的原則,采取應聘人員直接向各招聘組報名。雙向選擇,直接考核審查、現場簽署擬聘協議的辦法進行。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要求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均以畢業證書原件或學習證明原件標注專業為準,所學專業必須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完全一致。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立場堅定,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反對分裂;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表現良好,無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的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冊人員;
6.符合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符合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回避規定。
以上應聘條件應同時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有違反黨和國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行為嚴重的;
4.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應聘事業單位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