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臨猗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2人】
4、體檢和考察
體檢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⑴、體檢
體檢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⑵、考察
考察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人社局、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遞補。合格人員在臨猗人事考試網站進行公示。
5、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進行審核,經審核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猗人事考試網站公開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并查實有據,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6、聘用、培訓
(1)、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縣招聘領導組集體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人事介紹手續,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一年的聘用合同。
2、崗前培訓
聘用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包括集中培訓和實踐兩種形式。集中培訓由人社局統一組織,實踐培訓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五、管理及待遇
1.縣級醫療機構所招聘的工作人員,須在鄉鎮衛生院工作1年為其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回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2、試用期滿,經聘用單位、人社部門聯合考核合格者,由人社部門辦理合同鑒證、設崗、工資套改等手續;編制部門辦理上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試用期期間享受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工資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國家有關政策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經研究成立臨猗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簡稱公開招聘領導組)。
組長:余敏(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李朝霞(政府副縣長)
成員:翟丁會(縣人社局局長)
陳景安(縣編辦主任)
王斌(縣財政局局長)
胡銀霞(縣衛計局局長)
張勤學(縣教科局局長)
徐龍春(縣公安局副局長)
領導組職責:
一是領導、指導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二是協調、解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的有關事宜;
三是處理公開招聘工作中的突發事件,確保全縣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運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翟丁會(兼),成員由擬招聘單位副職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成員單位職責:
1、人社局負責招聘方案的審核、上報、審批、備案及招聘結果的上報工作。參與報名及資格審查;參與考試的組織實施;負責崗前培訓及辦理聘用人員的相關人事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