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臨猗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2人】
2、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擬定招聘崗位、條件,起草招聘方案;參與報名及資格審查;參與考試、考核及崗前培訓工作。
3、編辦負責用人單位是否空編的審核工作。辦理聘用人員的、列支手續。
4、財政局負責招聘經費及聘用人員的待遇落實工作。
5、公安局負責招聘過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6、衛計局負責招聘過程中的醫療救護工作。
7、教科局負責招聘考試場地的安排布置及相關考務工作。
8、聘用人員的考核、轉正、聘用及不合格人員的淘汰工作,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牽頭,人社局、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七、有關要求
1、在所有公示期間,凡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向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申請查詢或向縣監察委員會舉報違規違紀人員。
2、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嚴格資格和條件審查,各個招聘環節實行崗位專人責任制,堅決杜絕差錯失誤、徇私舞弊的現象發生,若有違犯,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報考人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參加招聘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4、報考人員必須誠實守信,遵守招考紀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過程中,提供假學歷、假證件,違犯考試紀律帶夾帶、抄襲、替考等,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5、咨詢電話:臨猗縣人社局 0359--4022510
八、其它事項說明
本次公開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警惕,謹防受騙。
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臨猗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臨猗縣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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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