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平江縣供銷系統企業職工招聘公告【招8人】
為加強供銷系統職工隊伍建設,夯實供銷工作人才基礎,進一步推動事業發展,推進供銷社綜合改革,平江縣供銷聯社決定面向社會招聘一批企業(鄉鎮基層供銷社、縣屬公司)急需人才。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尊重人才,任人唯賢;
3、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4、嚴守紀律,全程接受各方監督。
二、招聘計劃數
本次招聘共計劃招錄企業工作人員8名,具體為安定供銷社3人,甕江供銷社1人,資產公司2人,惠農服務公司2人。
三、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遵紀守法,沒有違紀違法等不良行為記錄。
2、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4、具體招聘條件見附件。
四、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15日-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共兩天。
2、報名地點:平江縣供銷合作聯社二樓政工股(東街民建路科技工信局原辦公樓)
聯系人:吳立中 聯系電話:0730-6222364
3、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直接到報名點領取報名表,現場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按照湘價費[2011]145號文件每人繳納考試費125元。
4、報名者須提供如下材料:(1)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的證明、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以上證件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通過后收復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5、報名者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處理。
6、考生報考后應及時登錄平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了解招聘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暢通。
五、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生成。
(一)開考比例。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的招聘計劃數。如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要放寬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教材。筆試實行百分制。
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筆試成績,依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崗位類別實際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的平均分的85%計算,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筆試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時間:11月22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和方案另行發布。面試工作原則上要求在筆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面試實際參考人數達不到規定的競爭比例的崗位,按同一場次同一組評委實際參考面試人員的平均分的80%計算。
(四)綜合成績計算及公示
考試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招聘崗位從到低分進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同分優先處理辦法
如招聘綜合成績相同的,按下列方法處理:1、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 2、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學歷層次較高者優先;如再相同,以專業技術職稱較高者優先。
六、體檢
按擬定的程序和標準組織體檢,依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對入圍人選1:1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體檢標準和辦法執行,在縣級以上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分合格和不合格。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等各種原因出現人員缺額的,原則上遞補一次。
七、考察
縣供銷合作聯社黨組集體研究,對進入考察程序的人選進行審議,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八、錄用后待遇
公示期滿,由用人單位與被招聘人員簽定試用期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后即轉為正式企業職工,辦理相關手續。
一經聘用,即由用人單位與其發生勞動用工關系,并簽定勞動用工合同,成為供銷系統正式企業職工,享受供銷系統正式職工待遇。
個人工齡按國家政策執行,基本工資參照平江縣供銷系統企業職工工資標準執行,以后參照供銷系統職工工資體系正常晉級。
其他待遇與供銷系統正式職工同等看待。
原標題:2017年平江縣供銷系統企業職工招聘工作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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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縣供銷合作聯社
2017年11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