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中山市坦洲鎮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9人】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由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若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3)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4)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成立面試評委小組,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統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原標題:中山市坦洲鎮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