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龍巖新羅區人民醫院招聘非在編藥劑科人員公告【招2人】
為加強我院服務能力,服務質量,結合醫院實際,經醫院黨政班子聯席會討論、研究,決定招聘非在編藥劑科工作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衛生事業。
2.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通用體檢標準和衛生行業規定。
3.具備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
公開招聘藥劑科工作人員2名,具體詳見《龍巖人民醫院招聘崗位信息表》(附表1)。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6日~11月17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龍巖人民醫院人事科(10號樓4樓),聯系電話:0597—3102926;
3.報名材料要求: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查驗后退回),個人簡歷,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1張,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填寫報名表(附表2)。
四、考試內容范圍、時間、地點
㈠筆試
1.筆試內容:藥學相關知識。
2.筆試時間: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
3.筆試地點:10號樓5樓會議室
4.招聘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若報名人數不足3人,經醫院紀檢部門審查同意,全部進入面試。
㈡面試
面試題為公共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㈢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五、錄取辦法
1.根據招聘職位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
2.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除體檢標準外出現的其他特殊情況,需由院長辦公會討論確定。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3.因體檢不符合要求或特殊情況造成缺額的,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缺額;
4.已就業的報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5.上崗時間另行通知。
六、相關待遇及管理
擬招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簽訂勞務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單位者應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無勞動糾紛)。工資待遇按醫院非在編人員管理規定執行。
原標題:龍巖人民醫院招聘非在編藥劑科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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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人民醫院
2017年11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