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松原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補充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部發布的《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要求,現將2017年松原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崗位條件
考生報考條件需符合本次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具體引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2017年松原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報名
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三、面試
本次引才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
四、其它事宜
根據松原市情和對人才的需求,本次引進人才設置的崗位為試用期工作崗位,試用期滿后,結合各部門實際需求、引進人才的專業特長及試用期考核情況,由市里統籌重新調劑工作崗位。
原標題:關于《2017年松原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的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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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松原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x
中 共 松 原 市 委 組 織 部
松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松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松 原 市 財 政 局
2017年11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