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慶梁平區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66人】
(三)考核
考核時間地點:2017年11月18日14:00在重慶市陳家坪展覽中心(高新區科園四路)統一進行。
考核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結構化面試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核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核總成績、進入簽約(體檢)環節人員名單于考核結束后在考點張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予以公布。
(四)簽訂協議書
根據考生考核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從到低分等額確定簽約、體檢人選,并即時簽訂《就業協議書》。若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學業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以加試方式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體檢和考察
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由梁平區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衛生計生委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和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人員花名冊》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以及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崗位必需的學歷學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本簡章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53224012
原標題:梁平區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會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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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下半年重慶市梁平區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1).xlsx
2.2017年下半年梁平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