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貴州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28人】
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2013〕18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2017年下半年黔東南州部分縣(市)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8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崗位詳見附件)。為做好公開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滿足下列相關條件)
1.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戶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3.本州戶籍(或本州生源)的應、往屆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體條件以崗位一覽表為準);部分鄉鎮崗位學歷放寬至中專及以上(未注明“職高、高中”的,僅限中專(中師、技校)及以上學歷)。
4.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含在黔東南州服務期已滿并取得服務證的人員)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以上四類人員本《實施方案》中簡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其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一屆及以上。
5.“層級”為“鄉鎮”(或街道)的崗位僅限未就業畢業生(非機關(參公單位)、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
6.部分職位僅定向招聘本縣戶籍(或生源)考生(詳見職位表)。
7.考生資格條件以符合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需求的對應條件為準(如有多個學歷的,不得交叉使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9年11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1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以及報考“層級”為“鄉鎮”(或街道)崗位的報考者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1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6.定向到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的2017屆畢業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