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秦皇島市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人】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用人單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秦皇島市林業局所屬3家事業單位秦皇島市果桑技術推廣站、森林防火辦公室、林業技術推廣站,均為財政性資金基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正科級。主要職責:制訂全市果樹蠶桑方面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草案)規程并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果樹新技術推廣等;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定和指令,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火災信息;制訂全市造林綠化、防沙治沙等管理方面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程并監督貫徹執行、組織指導全市造林綠化工作等。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選聘的方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以招聘公告發布時間為準);
5.具有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公開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7年秦皇島市林業局所屬3家事業單位秦皇島市果桑技術推廣站、森林防火辦公室、林業技術推廣站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0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秦皇島市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不在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四)不得應聘人員:
1.曾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11月11日-17日,在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