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博州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40人】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機制,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根據《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關于下達2017年博州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29號)的文件精神,經批準,博州定于2017年11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大中專畢業生。學歷須是經國家、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二)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 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2. 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3. 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招聘考試過程中有作弊、違紀等行為且限考期未滿的人員;
4. 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 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三)報考條件
1. 戶籍不限;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年滿18周歲及以上,具體詳見《2017年博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如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指1976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有關年限、年齡的計算方法可依此類推。
7. 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17年博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查閱及下載地址:博爾塔拉政府網http://www.xjboz.gov.cn、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boz.xjrs.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0日— 11月2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時間,下同)。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服務大廳(博樂市北京南路468號)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2017年博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3.現場報名時須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三張一寸照片;現場報名僅對報考人員身份信息、照片進行初步審核,招聘條件所需信息在面試入闈資格審查時進行審核。報考人員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有關要求和招聘崗位的各項條件,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條件如實報名。因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提供個人信息不實,在招聘過程中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招聘資格。
4.招聘崗位條件中涉及的專業大類及具體專業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見附件3)執行。涉及大類的,報考人員專業須是大類中所列專業;涉及具體專業的,報考人員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具體專業相符。
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原件和復印件)或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確認后,可免報名、筆試費用。
6.報考人員于2017年11月30日10:00至19:00,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報名確認單》到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服務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繳費
報考人員現場繳納報名、筆試費用。
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主要費用包括:
1.報名、筆試費: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由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2.面試費40元,由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體檢費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寫作》和《綜合能力測試》,考試總時間150分鐘,卷面總分150分。
2. 筆試試卷命制及答題要求
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統一命制試卷,考生一律漢語答題。
3. 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 、“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上述人員中服務期規定1年的滿8個月、2年的滿16個月、3年的滿24個月即視為服務期滿)筆試成績加5分;服務期未滿及服務期滿且考核不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 、“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不予加分。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2017年11月20日。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
(5)報考人員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