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梅州平遠縣事業單位招聘116人公告
三、考試
1、考試主要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
(一)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考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知識能力等。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原件。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領取準考證、筆試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等都將在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門戶網站上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四、聘用辦法
1、錄取順序:每個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遇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者:(1)學歷高者,(2)職稱高者,(3)筆試成績高者。
2、體檢:對擬聘用人員等額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應聘教師崗位的工作人員,體檢標準按《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其他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名依次遞補。
3、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4、聘用: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平遠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門戶網站、平遠黨建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報人社部門核準后,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正式人員,并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被聘用人員的試用期限為一年,期滿后,與招聘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此次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需在本縣服務5年方可調出縣外(報考平遠公務員除外)。
五、相關事宜
1、凡弄虛作假取得聘用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2、錄用后逾期不報到或報到后擅自離職者,3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3、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應在成績公布的三天內,向平遠縣人社局提出查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4、本公告及應聘相關要求的附件同時在平遠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門戶網站、平遠黨建網上發布。
5、本公告由平遠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崗位信息表.xls
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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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