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平湖市衛生計生系統赴溫州醫科大學在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公告【招75人】
(四)體檢與考察
由市衛生計生局統一組織有錄用意向的對象參加體檢。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公示。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平湖門戶網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信息公開欄、平湖人才信息網(http://www.phrcsc.com.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提供虛假資料信息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報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一致。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名。
3.聘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和服務年限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市級醫療衛生單位服務年限為5年;鎮、街道醫療單位服務年限為8年。服務年限內不能辦理專業技術人員流動手續。
4.應聘前未取得相應崗位從業所需的執(職)業資格的,還應在聘用后連續二次執(職)業資格考試的時間跨度內取得相應資格,否則終止已簽訂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5.本公告未盡事宜,經人力社保局、衛生計生局商量決定。
五、聯系方式
平湖市衛生計生局人事科 聯系人:沈衛杰 陳亞強
聯系電話:0573-85023587,85111683,89170872
原標題:平湖市衛生計生系統赴溫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在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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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衛生計生系統赴溫州醫科大學招聘在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
平湖市衛生計生局
2017年11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