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海淀區公共委、衛生計生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02人】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海淀區公共委、衛計委擬公開招聘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海淀區公共委、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三次公開招聘涉及32個事業單位的206個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六)招聘崗位面向應屆畢業生的,限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并且已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2017年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報名。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11月20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的崗位。
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及符合報名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年齡限35周歲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1年11月20日至1999年11月20日之間)。
(七)招聘崗位面向社會人員的,限除上述應屆畢業生(及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留學回國人員)之外,具有國家承認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要求、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報名(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社會人員年齡限40周歲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76 年11月20日至1999年11月20日之間)。
(八)社會人員應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上崗時需要提供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
(九)招聘單位所規定的相應條件。
詳見附件,具體包括從事該崗位須具備的學歷(學位)、專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執行。
三、招聘程序
請應聘人員嚴格按照如下規定程序、要求進行報名、考試。
(一)報名
1、網上報名及打印報名表
2017年11月20日9:00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18:00,應聘人員可登錄“北京衛生人才網(www.bjwsrc.org)”,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和崗位信息。所填信息應真實、完整、準確。每人限填報一個崗位,且報名信息一經網上審核通過不得修改。未經網上報名的人員,不能進入之后的招聘環節。報名審核通過即可打印報名表,打印《海淀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3份,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在《報名表》“誠信承諾本人簽名”處手簽姓名。
2、現場確認及資格初審
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本人持打印好的《報名表》現場確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各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受理報名地點在海淀衛生(海淀區永泰莊北路27號)。信息項有改動的報名表均屬無效,不得參加本環節。
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①《報名表》一式3份(兩份交招聘單位,一份自留);
②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張(分別貼在交招聘單位的兩張報名表上);
③身份證;
④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
⑤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統招證明(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統招”的,無須開具統招證明)、學歷學位證書。
社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存檔證不能作為存檔證明使用)。有進京經歷的,須提供進京相關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學歷認證材料,以及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⑥能夠證明具備招聘單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注:上述③、④、⑤、⑥項所需確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