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常山縣鄉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告【招64人】
為滿足縣、鄉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125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衢州市各級機關單位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7〕189號)精神,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組織實施2018年常山縣縣、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8年我縣縣、鄉機關計劃考試錄用64名公務員。其中縣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56名,鄉鎮(街道)機關8名。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或于2017年11月17日起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常山縣政府網(www.zjcs.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 縣、鄉機關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2)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3)具有衢州市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8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招考計劃中部分職位對戶籍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計劃執行。
2.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為:參加我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圍和對象為:我縣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招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在全日制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3. 鄉鎮(街道)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范圍和對象為:衢州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4.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 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2. 報考鄉鎮機關面向村干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 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年齡18至30周歲(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4. 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
5. 報考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在2018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招考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11月22日0時—11月27日17時。
網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考人員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11月25日0時—11月27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及超過1:80比例的職位。系統每30分鐘自動更新數據。
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殘疾人公務員考錄系統注冊本人身份及殘疾證信息后,由各級殘聯進行身份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后再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具體報考條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殘疾人公務員考錄系統中公布。
(二)資格初審
時間:11月27日17時—12月1日24時。
招錄機關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12月2日0時—12月6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截止時間為12月8日24時。
(四)繳費確認
時間:12月2日0時—12月11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8年1月2日9時—1月7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8年1月6、7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1.報考縣、鄉機關單位職位的(除以下2款情形外),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B卷)
2.鄉鎮機關面向村干部“職位2” 招考的,考試類別為村干部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
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考生,可在報名時選擇考試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2018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下載。
五、加分并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筆試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相加。對現任村“兩委”正職報考鄉鎮機關面向村干部(含“職位1”和“職位2”)職位的,實行筆試總成績加10分。
筆試成績按規定做雷同甄別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省公務員局統一劃定各類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