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阜康市鄉鎮招聘編外人員公告【招88人】
為切實解決鄉鎮人員短缺問題,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編外工作人員88名。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新疆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復轉退役軍人、“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社區勞動協管員和農村(社區)警務室協警。
在自治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夫妻一方為阜康市戶籍的配偶、駐市部隊現役軍官配偶,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學歷證書須獲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及職位報考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5、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6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6、中專(含高中)及以上學歷;
7、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中要求的戶籍、服務期限、工作經歷等涉及時限要求的,均截止至2017年11月18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單位開除公職的;
3、因犯錯誤被處分且處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5、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10分;
(2)復轉退役軍人,筆試成績加5分;
(3)“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1年(以整年計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滿一年筆試成績加5分,不超過10分;
(4)在農村(社區)警務室、社區工作滿1年(以整年計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滿一年筆試成績加2.5分,不超過10分;
(5)符合上述兩項及以上條件的不累計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則加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