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西昌市在高校考聘教育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80人】
六、錄聘辦法
(一)說課工作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二)優先錄聘應屆畢業生。按(涼委辦發〔2017〕31號)文件優先招錄應屆大學畢業生的精神,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則優先錄聘應屆畢業生。
(三)研究生考聘崗位。考生的說課成績不得低于75分,若研究生考聘崗位的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說課成績并列,并同為應屆畢業生或往屆畢業生,則加試筆試(如說課成績并列的考生均參加過本次筆試和說課,筆試成績可作為參考依據),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錄聘人員。
(四)本科生考聘崗位。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并同為應屆畢業生或往屆畢業生,則按說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說課成績再次并列,則按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進入擬聘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合格分數線(實際參加說課的考生總成績平均分)。
(五)成績公示。報考者的說課成績當場公布。總成績、崗位排名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將于說課結束后兩天內在西昌教育信息業務系統、西昌人事考試網等網站上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市人社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
七、簽訂就業協議
(一)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于12月24日上午9:00在四川師范大學桃李園三樓選擇聘用單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二)已畢業的簽訂《聘用合同》,未畢業的簽訂其所在出具的《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招考單位出具的《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補充協議》。
(三)若2017年12月24日上午9:00前沒有到達指定地點或未按簡章要求選擇聘用單位者,視為放棄選崗資格。對聘用崗位出現缺額的,可在選崗現場和考生報到截止時在本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研究生考聘崗位遞補人員的說課成績不得低于75分;本科生考聘崗位遞補人員須無缺考科目,成績不得低于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實際參加該崗位考試的考生總成績平均分)。
八、報到時間
聘用人員中,已畢業的應于2018年3月6日至7日到西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西昌市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報到,2018年應屆畢業生于2018年8月15日至16日到西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西昌市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體檢
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體檢人員名單另行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在規定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而出現的空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一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考察考核
由西昌市人社局和市教科知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一)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制管理(屬使用國家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涉及戶口遷移的人員,按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具體時間、要求等另行通知。
(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期間不得自行申請調(流)動(因工作需要經組織安排調動的除外)、辭職,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違約者按違約年度繳納違約金。
(三)按(涼委辦發〔2017〕31號)精神,聘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安家費6萬元;聘用的“雙建設”高校緊缺專業或學科大學畢業生,給予安家費2萬元。安家補助按6年最低服務年限平均發放。如在最低服務服務年限違約者剩余年度不再發放安家費,并按違約年度繳納違約金。
十二、培訓
根據省、州有關規定,新進人員須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教科知局組織,由市教師進修校培訓實施,合格后方可上崗。
十三、紀律與監督
考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省、州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和工作紀律,執行相關回避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考試、體檢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聘紀律的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四、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聘考試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通過西昌教育信息業務系統、西昌人事考試網或“【西昌市教科知局】短信”予以公告。
(二)考生網上報名時應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六、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本簡章由西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西昌市教科知局、西昌市公開考錄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3204506(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834-3280472(市教科知局)
監督電話:0834-3223354(市紀委監察局)
原標題:關于2017年在高校考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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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西昌市考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
2017年西昌市公開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及名額分配表.xls
2017年11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