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漳平市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公告【招2人】
為切實加強我市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根據《福建省衛生計生委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委編辦 福建省人社廳 福建省醫改辦關于印發福建省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34號)、《關于開展2017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閩衛人〔2017〕126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現將漳平市2017年度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有愿意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為衛生事業奉獻的精神;
(三)具有一定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五)執業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
2.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并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骨干培訓、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3.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救醫學科、康復醫學科專業和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
二、招聘對象
(一)我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舉辦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民營醫療機構人員。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內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二)省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我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經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可跨區域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招聘,并保留其編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特崗全科醫生招聘:
1.一、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仍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人數及單位
共2名,分別為新橋中心衛生院1名、雙洋衛生院1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自實施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2
月8日,漳平市衛計局六樓人教股。
(二)信息發布:分別在市、縣級的衛生計生和漳平市政府網站等媒體發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由市衛計局和人社局負責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現場確認等方式組織報名工作。根據對外發布的招聘方案,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組織審查,核實有關證書原件。重點審核應聘人員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培訓經歷等信息,以及是否屬于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現有編制內人員等不得報考對象。對資格認定存有疑義的人員提交龍巖市衛生計生委和人社局研究、確定。
(四)報名要求:(1) 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若最終學歷不是第一學歷的,各階段的畢業證書都須提供)、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職稱證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須提供所在單位、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材料。 (3)應聘對象必須填寫報名表一份(表格附后,A4紙打印);(4)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