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遂寧市“遂州英才”組團企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及急需人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64人】
(三)考核
1.事業單位考核
(1)考核方式: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實際技能操作測試等方式進行(各崗位具體考核方式以考核通知書為準)。
(2)考核內容: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業務知識、工作能力、綜合素質等。
(3)考核時間和地點: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通過電話、郵箱等方式通知其考核時間和地點;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當場發放考核通知書,明確考核時間和考核地點。
(4)考核實施: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由組織、人社、紀檢監察部門統一組織,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核小組,集中實施考核。事業單位考核全過程實施封閉式管理。考核當日,報考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考核通知書按考核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各考核小組初步確定雙向選擇、擇優聘用的人選,并當場簽訂聘用意向協議書。如在成都專場沒有簽約人選的事業崗位,該崗位暫不引進,納入以后招聘計劃繼續開展引進工作。
2.企業考核 企業招聘考核由企業自行組織實施。
(四)體檢、政審考察和公示
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由各級組織、人社部門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和政審考察人員,并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布。對于在體檢和政審考察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違反相關考核招聘規定的,不予聘用。 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的擬聘用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企業招聘崗位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體檢。
(五)聘用 各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除按規定享受本公告所列優惠政策外,其他津補貼及福利待遇按遂寧市各級事業、企業單位現行政策執行。 事業單位的聘用人員,占本單位事業編制,需與用人單位約定5年服務期(服務期內不得辦理流動手續),并實行1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錄(聘)用資格。 企業單位可根據人才需求和工作實際,適時與應聘人員簽訂用工合同,服務期由企業與應聘人員自主協商確定。 聘用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等證件,后與企、事業單位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進到省屬高校的人員待遇主要有:通過考核招聘辦理手續并與學院簽訂5年聘用合同的博士研究生,發放25-45萬元安家補助費,同時配套科研啟動費5-20萬元;未在遂寧市城區購買住房的,學院五年內免費提供院內公租房1套;博士研究生崗位津貼 1200 元/月,并享受院內副高職稱人員等級的績效工資。
(二)根據《遂寧市深入推進人才強市戰略的十條措施》(遂組通〔2015〕101號)規定,引進人員政策待遇主要有:
1.對引進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長江學者、國家“”人選帶技術(項目)來遂創新創業,由同級財政給予100萬元項目資金補貼;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戶遂寧的,由同級財政給予30萬元的安家補助,每月由同級財政給予1萬元的崗位津貼。
2.對引進的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萬人計劃”杰出人才人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人選帶技術(項目)來遂創新創業,由同級財政給予50萬元項目資金補貼;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戶遂寧的,由同級財政給予20萬元的安家補助,每月由同級財政給予5000元的崗位津貼。
3.對引進的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省“”、國貼省優專家帶技術(項目)來遂創新創業,由同級財政給予20萬元項目資金補貼;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戶遂寧的,由同級財政給予10萬元的安家補助,每月由同級財政給予3000元的崗位津貼。
4.對企業引進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需要的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100強或行業前10名的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經評審,由同級財政給予不低于20萬元補貼。
5.對引進到企業、醫院和的博士研究生、正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工作合同,由同級財政給予10萬元安家補助,并每月給予1000元的生活補助。對引進到企業、醫院和的碩士研究生、副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高級技師,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工作合同,由同級財政給予3萬元安家補助,并每月給予300元的生活補助。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