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市興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選調工作人員公告【招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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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興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擬面向興山縣縣直派駐到鄉鎮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公開選調1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1、縣直派駐到鄉鎮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會計、經濟與貿易專業(以畢業證上專業為準),取得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從事財務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單位出具工作經歷證明);
4、年齡35歲及以下(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違規參加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1)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不同意報考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人員;
(3)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或司法調查的人員。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址:興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興山縣政府大樓7層704室,聯系人:別婷華,聯系電話:0717-2583657。
3.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內攜帶相關報名資料到現場報名。
4.報名需提交資料:①報考人員身份證、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②《興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③原單位出具的財務工作經歷證明。
三、考察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組成考察組對符合條件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了解,重點考察選調人員與崗位匹配度。
四、聘用
考察結束后,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確定擬選調人選,報縣編委會批準后,相關部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待遇
選調人員根據興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崗位設置情況,重新評聘職稱崗位等級,工資待遇按新聘崗位重新核定。
原標題:興山縣2017年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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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興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