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遞補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7年度蕪湖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經11月17日資格復審,部分職位因個人放棄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現按1:1的比例等額遞補,現將遞補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遞補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11月21日(周二)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參加面試。
二、遞補資格復審地點
蕪湖縣人社局三樓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股306室(地址:蕪湖縣灣?鎮荊山河路1號),聯系電話:0553-2567819.
三、遞補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對象
本次資格復審僅為遞補人員(附件),資格復審合格的方可進行面試確認,領取面試通知書
2、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
(2)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今年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可提供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待發”等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所提供的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若2017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
四、面試確認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并繳納面試費用80元,(按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同時領取《2017年度蕪湖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
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按規定時間辦理面試確認手續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以面試通知書形式告知考生。
原標題:2017年度蕪湖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遞補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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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蕪湖縣委組織部
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蕪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11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