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保康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三)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時間:2017年12月9日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本次筆試保康縣人社局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地點。請詳見準考證。
3、開考比例。請詳見《崗位一覽表》所設置的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4、加分政策。根據鄂人〔2006〕16號等文件規定,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等項目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計算公式為:[(《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2×(2/3)+5分)]×50%=筆試總成績。“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已經等途徑成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原招錄時的報到證、服務合同、服務協議、服務期滿《合格證書》或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書),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于12月15日18:00時前到保康縣人社局人事考試院(保康縣城關鎮清溪路97號縣人社局辦公大樓5樓)辦理筆試加分手續,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保康縣人事考試網、保康縣人社局門前公告欄發布,請考生登陸保康人事考試網查詢。
(四)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按照《崗位一覽表》設定的比例,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本次該崗位招聘計劃。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開考前,由保康縣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試網》上發布網上報名人員資格復審公告,保康縣人社局對網上報名人員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場報名資格初審以及網上報名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由保康縣人社局發放《2017年度保康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以下簡稱《面試通知書》)。網上報名人員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網上報名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入圍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應向保康縣人社局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保康縣人事考試院信箱(23638475@qq.com或1064314579@qq.com)。未出具書面聲明而招聘組織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組織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予以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網上報名人員資格復審時請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以及報名時提供的相關證件原件進行印證。所有參加面試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需繳納面試考務費50元。
網上報名考生資格復審以及現場報名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公告發布。面試開考前,由保康縣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試網》上發布《2017年度保康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公告》(以下簡稱《面試公告》)。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請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公告》發布后,在面試舉行前五天,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
(五)成績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2×(2/3)×50%=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50%=面試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面試成績及總成績請考生登陸《保康人事考試網》或在保康縣人社局辦公大樓門前公告欄中查詢。
(六)體檢、考察
依據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對應聘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崗位一覽表》中有“優先”條件要求的,是指總成績相同時,其“優先”可優先進入考察、體檢、公示程序。若無“優先”條件要求的,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考生此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的考生應在體檢、考察考生公示后十日內向保康縣人社局人事考試院提交個人學籍檔案以及個人手寫自傳一份(個人自傳寫法請在《保康人才網》中查詢),逾期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承擔。
1、體檢。身體健康檢查參照人社部發〔2010〕12號文件要求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由縣人社局牽頭,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進行考察。考察辦法:一是2017年應屆畢業生重點審查本人學籍檔案,有工作經歷的還需現場考察;二是往屆畢業生重點從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對參與非法組織活動和有違法違紀行為記錄以及其畢業證在國家教育部學信網無注冊的實行“一票否決”。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告欄及《保康人事考試網》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取消聘用資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該考生所報考的職位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從到低分進行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落實相關待遇,納入事業編制、人事計劃管理范圍。《崗位一覽表》中設置的有“最低服務年限的”,被聘用人員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五、咨詢及聯系電話。0710--5990069,5990023,5990030,5990025。
原標題:2017年度保康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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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1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