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惠州惠城區集中時間組織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2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我區決定集中組織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齡18—30周歲,部分崗位按要求放寬至35周歲。
4. 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2015、2016年畢業并已辦理暫緩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18年畢業生,下同)不受崗位年齡和工作經歷條件限制。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在讀的非2017屆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 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郵件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有意應聘者可提前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2份(附件一),按招聘職位的條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于2017年12月5日-7日到惠城區人社局事業股報名(區政府1號樓139室),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咨詢電話:2386139。
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報考的,在面試前主動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領取準考證:2017年12月12日-14日為領取準考證時間,請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本人確無時間領取的,可委托他人領取。代領準考證的,需持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原件。
四、錄聘程序
考試與考核相結合,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申論。筆試委托有關機構命題、確定評分標準、組織評卷。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2014年11月30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報名時提交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進行加分資格審核,報名時未提供的視為放棄加分。
面試內容和范圍:參照公務員結構化面試內容,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舉止儀表等。報考審計崗位的,面試內容包含審計專業知識。
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職位數1:3確定。不足1:3的比例時,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