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陽市直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畢業生公告
根據《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政策規定》(遼市政發[2016]38號)、《關于進一步明確市人才引進工作中相關部門職責的通知》(遼市人才辦發[2012]1號)規定,經遼陽市人民政府批準,現為市直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畢業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和數量
市直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畢業生4名。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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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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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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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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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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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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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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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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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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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工程建設技術審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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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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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農業水利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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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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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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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業期內(2015.07到2017.07畢業);野外勘察作業、適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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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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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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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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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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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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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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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
研究生: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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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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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一批本科畢業生或本科階段為二本以上學歷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碩士以上學歷留學回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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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放寬到35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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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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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網絡工程、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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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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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二、引進原則
本次人才引進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三、引進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奮敬業,團結合作,作風嚴謹;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體專業、學歷等要求詳見表1;
3、具有職位所必備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崗位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遼陽地區在編人員不在本次引進之列;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現役軍人;高校在讀大學生;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