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服務中心招聘接待員公告【招5人】
為選拔人才充實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接待員隊伍,進一步公務接待水平,經研究決定,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辦下屬接待服務中心面向全市接待系統公開招聘接待員,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在宜春市接待系統招聘接待員5名。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宜春市接待系統接待員(含自聘人員)。
(二)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熱愛接待工作。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3、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須有2年及以上(含試用期)宜春(含縣市區)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接待工作經歷(含簽定了正式合同的自聘人員),工作經歷時間截至2017年10月31日。
5、專業不限,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須在2017年7月底前已經取得畢業證)。
6、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女性要求身高在160cm以上(含160cm,不穿鞋),男性要求身高在175cm以上(含175cm,不穿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人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為12月5日—12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報考人員到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報名需填寫《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公開招聘接待員報名表》(見公告,含電子版),并同時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初審:①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的、或弄虛作假的、或提供虛假證明的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2. 確定招聘職位。報考人數與擬公開招聘名額之比3:1以上(含等額)方能進行面試,不足開考比例的,經研究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1。
3.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和筆試比例分別為70%、30%。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筆試人選。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禮賓、公務接待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4. 體檢。面試和筆試結束后,組織擬聘用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
6. 考核政審。體檢結束后,由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參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和相關程序負責組織考核政審。對擬聘用人選的學習情況、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工作能力、崗位勝任度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額,不予遞補。
7. 公示和招聘。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將擬聘用人員相關情況在適當范圍內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名稱、擬招聘人員姓名、最后總成績、性別、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招聘;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招聘,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招聘。
經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后到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編辦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咨詢電話:0795-3198858
原標題: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接待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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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接待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接待員報名表.doc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1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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