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江門市海洋與漁業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公告【招2人】
5.應聘者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親屬擔任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6.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受開除處分未滿5年;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未滿5年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或2015、2016年在事業單位職員和機關雇員公開招聘中違約、不守承諾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流程
(一)報名所需資料
1.已填妥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需粘貼本人免冠電子彩照);
2.內地居民身份證,如應聘者為社會人員的提供戶口本;
3.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資格、執業資格相關證書;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者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博士,或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注意事項:
應聘者要誠信報名,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填報《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時,“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院系、專業名稱。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二)報名時間、方式
應聘者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進行報名:
1.電子郵件+現場確認。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16日下午17:00前(以郵箱有效收件時間為準),將報名資料電子文檔(可掃描、拍照,須確保圖像清晰)壓縮包發送至各用人單位的電子郵箱(郵箱地址見附件崗位表),并于12月17日上午8:30時-11:30時到華南師范大學招聘會現場提交報名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辦理現場確認;
2.招聘會現場報名。12月17日上午8:30時-11:30時直接到華南師范大學招聘會現場提交報名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辦理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核
通過“電子郵件+現場確認”方式報名的,用人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資格初審意見,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在現場確認期間發給準考證。通過“招聘會現場報名”方式報名的,用人單位現場反饋資格審核意見,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當場發給準考證。
四、考試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主要形式為“勝任力測評+面試”,時間:12月17日下午13:30(地點由招聘單位在現場確認和現場報名時通知考生)。
(一)勝任力測評。主要測試應聘者對職位的勝任力和適合性。測評結果僅作為面試評委組評分參考要素,不計入考試最終成績。
(二)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綜合素質、專業水平、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和從業氣質等情況。面試成績即為最終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者公布。
五、初步確定就業意向、體檢、考察
用人單位在最終成績合格人員范圍內,按同崗位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及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用人單位與應聘者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簽訂就業協議,并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如應聘者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在同崗位最終成績合格人員范圍內,按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試用及聘用
用人單位將、體檢、考察的擬聘人員名單報人社部門復審,通過復審的在人社部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人社部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報到、關系及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不按時報到者,視為單方違約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用人單位可進入遞補程序。
七、福利待遇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江門市海洋與漁業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崗位表》)
原標題:江門市海洋與漁業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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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1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