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蘄春縣民政局鄉鎮民政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告【招8人】
為加強鄉鎮民政隊伍建設,經縣政府同意,由縣人社局、縣民政局面向社會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招聘8名鄉鎮民政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為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計劃: 鄉鎮民政公益性工作崗位 8個。
二、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招聘對象為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緱l件如下:
(一)具有中國國籍,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民政工作;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踏實,熱愛基層工作,愿意投身到基層到一線從事為民服務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四)年齡原則上在18周歲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六)能熟練操作電腦,會打印文檔、制表格;
(七)熱愛、熟悉、從事民政工作者優先。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現役軍人、應屆的在校學生;
4、已就業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違反綜合治理條例、計劃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受理應聘的。
三、招聘步驟和程序
整個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核、體檢、聘用等步驟和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8日
2、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11月30日
3、報名地點:蘄春縣民政局政工股(縣民政局四樓)
4、報名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現場報名,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①所有報考人員均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張,填寫報名表。
②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考生報名實際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