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湛江吳川市事業單位教師崗招聘公告【招68人】
(四)報名要求。
1.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清楚具體崗位資格條件及招聘政策,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名。
2. 考生填寫報名表,表格可在吳川市人民政府網站《吳川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中下載,表格均需用A4紙打印,報名表須雙面打印。考生必須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并貼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另一張相片背面寫上名字和報考的崗位代碼貼在表格相片旁邊。
3. 考生報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報名表1份。
(2)本人戶口簿、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2016年畢業并已辦理暫緩就業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
除報名表提交原件外,其他有關的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經審核后留下復印件,原件當場退回考生。
4.資格審核。本次招聘報名現場的審核為初審,對不符合條件的當面告知報考人員,并當場退回報名資料。筆試結束后考試組織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對入圍面試人員再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分數順序遞補審核。
(五)準考證領取。
1. 領取時間:2017年12月 19 日至12月 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 地點:吳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二樓(吳川市海濱街道海濱二路)
3. 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六)報名注意事項。
1. 本次考試為湛江市直事業單位和個別縣市區同步招聘,報考人員只能在湛江市各縣市區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 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版)》(附件2)及教育部《中等職業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附件3)設置了崗位專業條件。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的專業依據)。如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的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
3.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與該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 我省招募的2014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 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取得證書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報考不受崗位戶籍(生源)限制。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等規定,對上述考生筆試成績加10分,不再專項設置崗位。考生報名時須填寫服務基層項目名稱、服務單位、證書及其編號、證書取得時間等,并出具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后,將加分考生情況登記在冊,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5. 招聘崗位中設定面向“湛江市”戶籍條件的,指考生本人戶籍(生源)在崗位所在市,或其配偶、或其父母一方戶口在崗位所在市的可以報考。
6.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等。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7. 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正式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8、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五、考試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內容:通用能力測試(分綜合類、教育類、衛生類,筆試類別已在招聘崗位表中注明)
2.筆試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筆試時間:2017年12月23日上午9:30至11:00,筆試地點及《考生須知》詳見《準考證》。
3. 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吳川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按規定加分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所公布的筆試成績,為加分后成績。
4. 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于筆試結束后,由吳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劃定并公布。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