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璧山區應屆高校畢業生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告【招114人】
2.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采取模擬上課或者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成績基本合格線為70分,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專業科目測試成績未達到70分以上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專業科目成績未達到8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5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專業科目測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4.簽訂就業協議
在達到成績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依據考核招聘總成績計算方式按照1: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選。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再按學歷層次、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未達到8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確定的體檢人員,經現場招聘考核領導小組同意直接現場簽訂就業協議。其中,崗位31“城區小學”包括璧泉小學(2名)、城北小學(2名)、金劍小學(1名);崗位32“城區小學”包括璧泉小學(2名)、實驗小學(1名)、文風小學(1名)。確定為崗位31、崗位32體檢人選的考生按照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相應簽約。
因故不能現場簽約的考生,須于次日內到璧山區教育委員會與用人單位、璧山區教委簽訂就業協議,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并依次遞補簽約。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資格條件等,均在考試考核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網上(http://www.bseduc.com/)予以公示,公示中發現不屬于招聘范圍的就業協議作廢。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由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教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不低于70分者)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教委統一安排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招聘公告、考試考核成績、體檢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公示等信息均在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網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其中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聘用崗位、考核總成績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區人力社保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此外,被聘用人員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享受2.5萬元安家補助;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確定優惠政策。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未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未在璧山服務滿5年(其中,在招聘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被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被聘用的研究生人員,還須返還已享受的安家補助等優惠待遇。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璧山區人社局和區教委負責解釋。
工作建議郵箱:2522912065@qq.com。
聯系咨詢電話:023-85284502 徐老師
原標題:璧山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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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