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廣東深圳職業技術學院選聘常設崗公告【招35人】
為補充工作人員,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 號)的有關規定,我校決定選聘常設崗工作人員(職員)35名,具體崗位參見《深圳職業技術學院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文件中的基本條件。
2.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
3. 年齡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11月21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1. 現場報名:由應聘者本人攜帶報名材料到現場報名;現場報名地點:深圳市南山區西麗留仙大道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留仙洞校區明德樓203組織人事處
2. 配送報名:應聘者將報名材料配送到組織人事處,配送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西麗留仙大道2190號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留仙洞校區明德樓203組織人事處,郵政編碼:518055.聯系人:張老師,電話0755-26019773.
3. 所有應聘人員還須將附件3《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應聘常設崗位人員信息采集表》發至 renshi@szpt.edu.cn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12月20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由組織人事處審核報名人員材料,根據《崗位表》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結束后在網站(www.szpt.edu.cn--人才招聘--組織人事處--消息)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須提交如下資料(除特別說明外,復印件均為A4規格):
1.《深圳職業技術學院選聘常設崗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2份,空表見附件2);
2.《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應聘常設崗位人員信息采集表》(原件1份,要求用A3規格雙面打印,空表見附件3);
3.身份證或戶籍本(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獲取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復印件,若來不及提供驗證報告的,可先提交驗證申請單);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復印件);
6.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原件,空表見附件4);
7.業績、科研成果、獲獎、任職經歷等材料清單及佐證材料(復印件)。
8.其他說明:
(1)屬于應屆畢業生的,需提供研究生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公章)、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等復印件;
(2)國內院校畢業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全國高等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考察和體檢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上述材料,請按要求順序整理好后提交,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回,現場報名者還需帶原件備查。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齊全的,按無效報名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