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桂陽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選聘公告【招4人】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名單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公示期間,對反映的問題,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公開選聘領導小組審定。
(六)工作安排及調配手續辦理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結果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調配手續。選聘人員的聘用崗位由用人單位依據崗位設置政策確定。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選聘各環節相關信息。選聘單位及組織實施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審查、筆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資格審查、筆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選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體檢合格后放棄的人員,兩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參加全省各級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招聘以及選調選聘考試。
4.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可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由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組織人社部門負責指導把關。
六、有關說明
1.關于“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因機構變動導致的人員異動,可以視同在現單位工作。在現單位工作時間從正式辦理進人手續的時間開始計算。
2.關于“服務期”:(1)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根據中央和省有關文件精神,2014年及以后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根據中央組織部和我省有關規定,選調生在鄉鎮(街道、村)最低服務年限為2年。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務員服務期根據協議分別為5年、7年、9年。(2)事業編制人員報考。免費師范生、免費醫學生的最低服務期按協議確定;桂陽縣歷年公開招聘公告“最低服務年限”指在桂陽縣的最低服務年限。
七、考試服務
(一)政策考務咨詢
縣信息化辦:0735-4470543。
(二)舉報投訴
縣紀委:0735-4470322。
原標題:2017年桂陽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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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