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襄城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3人】
根據襄城區2017年事業單位編制計劃,經研究決定,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7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對象、崗位專業及條件等詳見《2017年襄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5、取得國家承認的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
6、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 報名時間: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報名辦法:
1、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以及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記彩照2張。
3、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襄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網上下載),經資格審查同意后列入考試對象,本次招聘收取筆試(含報名)費50元。
4、根據鄂人[2006]16號等文件規定,截止2017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已經等途徑成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時持原招錄時的報到證、服務合同、服務協議、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書),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辦理加分手續,不提供者視為放棄加分。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6、報名、資格審查及領取準考證等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程負責。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