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東西湖區將軍路街道辦事處綜治工作人員招聘公告【招44人】
因工作需要,我街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4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將軍路街綜治中心工作人員4名;
2.將軍路街綜治服務隊員40名。
二、崗位職責
1.將軍路街綜治中心工作人員:負責將軍路街綜治中心網格平臺數據分流處置、系統后臺維護、檔案管理、網格員考核培訓等工作;
2.將軍路街綜治服務隊員:負責將軍路街轄區治安巡邏、綜治維穩等工作,全年、全天輪流值班,日常需參加安全巡邏,有夜班。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會公德,愿意履行本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本單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
(二)報名資格條件
1.綜治中心工作人員:
⑴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
⑵大專及以上學歷,計算機及相關專業,電腦維護及視頻維修專業的優先聘用;
⑶有較強的口語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⑷能熟練操作office辦公軟件,具有計算機操作、監控視頻等相關技能,專業可適當放寬。
2.綜治服務隊員:
⑴男性,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身高170厘米以上;
⑵熱愛工作,服從紀律和工作分配,吃苦耐勞;
⑶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協調能力、善于溝通;
⑷高中及以上學歷;
⑸大專及以上學歷、部隊退役軍人、警校畢業生在筆試環節可加2分;
注:⑸項不重復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因嚴重違紀、違規被原單位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人員;
4.有吸毒史或不良嗜好的;
5.參與過邪教組織的;
6.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