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天元區面向普通高校應屆師范生招聘教師公告【招120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日制高等師范院校(含綜合大學師范或教育院系)2018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120名(其中男性30名)。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優先解決教師結構原則;
3.按崗競聘,實行全員聘用,崗位管理原則。
二、招聘計劃(詳見附表1)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志于為天元教育事業做貢獻,服從組織安排;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年齡條件
全日制高等師范院校(含綜合大學師范或教育院系)2018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高等師范院校(含綜合大學師范或教育院系)2018屆全日制專業碩士畢業生(含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學術碩士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業條件
全日制高等師范院校(含綜合大學師范或教育院系)2018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校同年級同專業的前50%,或者擔任班委會、班團支部及以上學生干部。
(四)其他崗位條件(見附件1)
必須專業對口,并具有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本科師范生和專碩生可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普通話等級證(語文學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二乙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每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及時發布,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二)組織報名
分別在華東師大、華中師大、湖南師大、湖南科技大學、吉首大學舉行招聘見面會設報名點,現場報名和進行資格審查。招聘見面會的高校及暫定時間、地點安排見附件2。
如招聘見面會時間和地點有變動,以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和上述高校網站的信息為準。
1.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應聘崗位。報名時需填寫《株洲市天元區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和《株洲市天元區2018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學業情況鑒定表》(見附件4),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2)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本科師范生和專碩生可以《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3)必須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代替報名和網上報名。
(4)保持聯系方式通順,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證書、材料等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考試及應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