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保山選聘保山第一中學副校長公告【招1人】
保山第一中學是保山市重點建設的云南省一級一等高完中,是保山市教育局直屬。為進一步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競爭激勵機制和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快保山第一中學的改革與發展,促進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進一步,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市公開選聘保山第一中學副校長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保山第一中學副校長1名。
二、選聘范圍
面向全市符合條件的在職在編在崗公辦教師公開選聘。
三、選聘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重視政治理論學習,堅定共產
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職業素養和實踐經驗,熟悉中學教育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堅持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質量觀和人才觀,了解和掌握中學生健康成長規律,業界聲譽好。
3.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自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創新精神,善于規劃發展、營造育人文化、領導課程教學、引領教師成長、優化內部管理、調適外部環境。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樂于奉獻,淡泊名利,甘為人梯,富有教育情懷,恪守職業道德,立德樹人,為人師表,關愛學生,嚴于律己,廉潔從業,實績突出。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和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從事教育、教學工作8年以上,且在初級中學及以上教育教學經歷達5年以上。
3.須擔任市級管理的一級一等高完中處室正職或其他高級中學(含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中等職業)校級領導正職滿1年,未滿1年的應當擔任同層級正職和同層級副職累計滿4年;或擔任市級管理的一級一等高完中處室副職滿4年;或其他高級中學(含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中等職業)校級領導副職滿4年,未滿4年的應當擔任同層級副職和下一層級正職滿5年;或擔任初級中學(含九年一貫制)校級領導正職滿4年,未滿4年的應當擔任同層級正職和同層級副職滿5年;或現任高校六級職員或擔任七級職員滿1年。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
5.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領導干部職務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