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延安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和選聘公告【招204人】
3.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在禁考期內的;
4.按照中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遴選選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國家、省和市對公開遴選選聘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規定其他不符合報考的情形。
三、方法及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7年12月3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yanan.gov.cn)、延安黨建網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日報、延安電視臺等媒體統一發布2017年延安市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和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不設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1日00:00—12月14日18:00。
2.報名網站: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rsj.yanan.gov.cn/)
3.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應考人員直接登錄公告公布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如應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應考人員自負。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考資格。報考人員須上傳本人近期二寸正面電子照片(證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應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考單位中的一個職(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本次黨委系統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遴選和事業單位招(選)聘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由市委組織部負責;政府系統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遴選和事業單位招(選)聘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各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由縣區委組織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歸口分別負責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遴選職位專業參照《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修訂)》;市級事業單位選聘和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專業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專業目錄》;應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一般應在48小時內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審查通過后信息不得變更。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12月11日08:00— 12月17日18:00。
4.筆試開考比例。公開遴選選聘和招聘職(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面向殘疾人、建檔立卡在冊貧困戶人口招聘崗位可放寬至2:1;遴選選聘特殊行業或緊缺專業的,經延安市公開遴選選聘和招聘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后,可放寬到2: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縮減或取消該職(崗)位招考計劃。對于因取消職(崗)位且已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電話告知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崗)位,對不改報或不適合報考職(崗)位的退還所交報考費用。
(三)網上繳費與報名確認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繳費的時間為2017年12月11日08:00—12月17日18:00。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網上繳費確認的應考人員應及時打印報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備資格復審等環節核對信息。
考試收費標準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費調發〔2001〕89號),每人按50元收取。
(四)下載打印準考證
應考人員于2018年元月2日08:00—元月5日18:00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考試、體檢、招錄等程序的必備憑證,請予妥善保管。
(五)筆試
1.本次遴選選聘和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在公告發布網站予以公布。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職業道德、馬克思主義哲學、毛澤東思想概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法律常識、文史基礎知識、自然科技常識、環境保護、公文與學術論文寫作知識等內容。
2.時間和地點:筆試根據報名人數的多少預計分兩場進行,2018年元月6日上午09:00—11:00,報考各縣區和鄉鎮(社區)崗位人員進行筆試。2018年元月7日上午09:00—11:00,報考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遴選和市級事業單位選(招)聘人員進行筆試,筆試地址在延安市區內進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預計半個月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應考人員在公告公布網站查詢。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公開遴選選聘職(崗)位按面試人數與遴選選聘人數5:1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公開招聘崗位按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末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報名表》、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及招考職(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事業單位遴選選聘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市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推薦表》(附件5);報考面向建檔立卡在冊貧困戶人口招聘崗位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面向建檔立卡在冊貧困戶人口招聘崗位審核表》(附件6);報考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審核表》(附件7)。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需要攜帶資料根據招考工作進展情況在公告公布網站另行通知。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該職(崗)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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