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茶陵縣司法局選調公務員公告【招5人】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為滿足工作需要,經縣編委會議研究決定,茶陵縣司法局公開選調公務員5人?,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職數
具體選調職位、計劃、條件詳見《2017年茶陵縣司法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國實施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2、具有兩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0日);在現工作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任現職滿1年;
3、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4、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6、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株洲人事考試網 http://www.zzrsks.gov.cn、茶陵縣政府門戶網 http://www.chaling.gov.cn、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門戶網http://rsj.chaling.gov.cn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凡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均可報名。
2、報名時間
2017年12 月14日至2017年12月17日(現場報名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正常報名)
3、報名地點
地址:茶陵縣司法局政工法規室
咨詢電話:0731-25214330,17716795669(彭)
網上報名郵箱:1572967332@qq.com;
4、報名要求 報名者須提供下列資料和證件:
(1)本人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附件3);
(3)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4)《2017年茶陵縣司法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必須簽署單位意見并加蓋公章,雙面打印)。
不能現場報名的可將下載的報名表填寫完整后連同上述相關電子資料發送至上述指定郵箱,網上報名以收到報名工作人員回復方可視為網上報名完成。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資格。
網上報名人員必須在領取準考證時攜帶報名表、誠信考試承諾書、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和《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到報考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
6、準考證的領取
考生于2017年12月20日—12月22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報考人員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寫作等,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必備的理論素養、實踐運用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當天報考人員放棄的,不進行遞補。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進行排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和調動手續辦理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任人員在株洲人事考試網(http://www.zzrsks.gov.cn)、茶陵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chaling.gov.cn)、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門戶網(http://rsj.chaling.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本次選調人員職務層次均為科員,調入人員在原單位具有的高于科員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均不予保留。
四、紀律監督
選調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本次公開選調政策由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25214330
監督電話:0731-25245698
原標題:2017年茶陵縣司法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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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2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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