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選聘院長公告【招1人】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因重大醫療事故、重大醫患糾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受到責任追究的;因違反醫療衛生行風建設紀律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7年12月7日在國家衛生計生人才網、云南衛生計生人才網、保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保山日報、隆陽電視臺、隆陽區人民政府網等媒體發布選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2日。
報名地點:隆陽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隆陽區新華街167號隆陽區衛計和計劃生育局二樓)。
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報名時需提交資格和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業績加分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當地衛計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報名者的工作簡歷、任職證明、所在醫院的類別和等級證明原件等);同時提交本人的廉政證明原件(黨員按所屬組織關系到紀檢機關出具,非黨員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當地衛計行政主管部門的紀委出具);本人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證件照2張及《隆陽區公開選聘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可在網站自行下載或到隆陽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領取,報名表須經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
(三)資格復審
201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6日,對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格和條件證明材料進行復審,如證明材料不足的,可要求應聘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限內予以補充,在規定時限內沒有按要求進行補充的,不予通過資格復審,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聘,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確定為筆試對象。筆試對象不得少于3人,否則取消此次公開選聘。
(四)筆試
總分100分,采取集中閉卷的形式進行,筆試內容包括公立醫院改革政策、醫院管理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衛生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
時間:2017年12月28日
地點:保山市隆陽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四樓(隆陽區新華街167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