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赤峰學院招聘公告【招30人】
6. 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填寫《赤峰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3)應聘者根據所報崗位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并在報名表上確認。報考“蒙授生”或蒙漢兼通崗位的應聘人員,筆試必須選擇蒙古文試卷;其他崗位的應聘人員可自由選擇。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三)資格審查
1. 人事處根據報名資格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推薦到資格審查小組進行專業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事宜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及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布。
2. 資格復審應聘者須提供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大學本科及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定證書原件)。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各類服務項目證書原件或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或大學生退役士兵證書原件。
3. 基層項目人員或蒙授生定向職位,如果無人報名,則取消定向限制向社會公開報名。
(四)筆試
1.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共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2. 筆試分為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在《赤峰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上進行勾選,選擇漢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報考“蒙授生”或蒙漢兼通崗位的應聘人員,筆試須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 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4. 筆試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者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 筆試總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分別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上公布。
7.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8. 筆試閱卷工作采取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五)面試
1.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由面試和試講組成,試講形式為講課,不固定內容,由考生根據報考崗位專業自行設計試講題目。
2. 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面試確認。對同一崗位因末位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人員范圍。面試確認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3. 應聘定向招聘“蒙授生”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蒙古語作答和講課;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須在面試確認時向工作人員說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應聘英語類崗位的人員,面試試講環節必須用英語講課。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 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 面試相關事宜、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分別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上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