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赤峰學院招聘公告【招30人】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結束后,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考生的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40%+面試成績×60%
考試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試確定。
(七)體檢
1. 面試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事宜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上公布,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由赤峰學院具體組織在指定醫院進行。
3. 參加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核
考核工作在體檢結果復核完成后進行,由學院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進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專業水平、工作態度、工作表現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對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從參加該崗位應聘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對于考核合格的人員,由人事處提交院長辦公會議批準,并分別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七天。
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環節出現空缺的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可以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聘用
1. 公示期滿,人事處按規定辦理及聘用審批手續。所有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 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未能按要求提供辦理和聘用審批手續所需的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 按規定用人單位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如不能很好地履行崗位職責,難以適應工作要求,視為不合格,取消聘用。
4. 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后出現空缺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可以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5. 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